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事(勞動人事)廳(局)、編制委員會、科技干部局(處), 國務院各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博士后流動站設站單位:
自從我國設立博士后流動站,試行博士后制度以來,已有570多名在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的年輕優秀人才陸續進入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科研工作,其中近百名博士后研究人員已完成博士后階段的科研任務,被分配到固定單位工作。但據設站單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員反映,在聯系工作單位的過程中,由于受到增干指標、人員編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名額和比例等方面的限制,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工作分配越來越困難。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特作如下通知。
一、關于增干指標問題
今后,各有關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在接受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時,如當年度沒有增干指標或指標已用完,可以先接受,然后再由接受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報我部綜合計劃司追加指標。
二、關于編制問題
允許人員編制已滿(包括已經超編)的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繼續接受一定數量的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并按有關規定報批,即由接受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國家或地方主管編制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直屬的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報我部中央國家機關機構編制管理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所屬的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則報本地區主管編制的部門)審批。
三、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問題
凡在博士后流動站工作期間已確認或評定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其所學和所從事的專業確為接受單位所急需,由接受單位根據專業對口的原則,參照博士后研究人員所獲得的任職資格,聘任合適的專業技術職務,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可不受該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名額的限制。
四、關于工資指標問題
已實行工資總額包干的單位,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員可相應增加該單位工資總額包干基數。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員所需工資總額計劃,由接受單位的主管部門到人事計劃部門辦理
審批手續。
為防止北京、上海、天津地區一些單位過量地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員,造成編制、職稱等項管理工作失控,這些地區各有關單位每年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員的最多人數限定為一般不超過該單位現有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百分之三。其它地區不受此限制。
請各有關部門、地區和單位,按照本通知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出站后的分配工作。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